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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接到内阁学士宋晋关于停止造船的奏折后,将之下发请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沈葆桢等人议复。不久,曾国藩等先后回奏,慷慨陈述船政是国家自强的长远大计,造船万不可停,船费万不可裁。曾国藩在病中回奏说,可以反省造船不够精、花费不够省,绝对不可以中止造船。此奏折写成不到一周,他就辞世了。坚决主张造船强国的左宗棠陈辞恺切,说如果停止造船,“国家旋失自强之远图,堕军实而长寇仇,殊为失算”。
李鸿章重视造枪炮甚于造船,他对外洋的坚船利炮极为欣赏,对自造轮船的很不满意,认为质量不好,成本又过高。然而,李鸿章很清楚,这场辩论关系到自强的“久远之计”,也上奏反对宋晋的观点。他在奏折中说:“士大夫囿于间章句之学而昧于数千年来一大变局,狃(niǔ,拘泥)于目前苟安而遂忘前二、三十年之何以创钜而痛深,后百年之何以安内而制外,此停止造船之议所由起也。”李鸿章再次提及“变局观”,认为宋晋的主张代表了顽固旧势力的迂腐之见。李鸿章还指出,国家诸费皆可省,惟养兵设防、练习枪炮、制造兵轮船之费万不可省,否则“国无与立,终不得强矣”。
精于权谋的李鸿章,此时抓住机会,借力打力,建议朝廷允许江南制造局和马尾船政兼造商船。他表示,他深知国家经费困难,故提出了解决方案:要继续制造轮船,就“必须妥筹划善后经久之方”,办法有二,一是裁撤沿海沿江各省的旧式艇船而代之以兵轮,把修造艇船的费用拨归制造兵轮;二是闽沪两局兼造商船,供华商领雇,华商为了同垄断中国的外国航运商竞争,应自立公司,自建行栈,自筹保险。实际上,在这场辩论开始前,李鸿章已不动声色地批准将江南制造局所造轮船出租商用,以补经费之不足。
(七)晚清残梦自强之路由于曾、左、李等人挺身谏诤,总理衙门在呈同治帝的奏折中否定了宋晋的意见,并表示“不可惑于浮言,浅尝辄止”,赞成继续造船。而这场辩论,也使洋务派在困境中找到了出路,加快了发展洋务民用事业的步伐。这年秋冬,李鸿章着手筹办上海轮船招商局。1874年招商局成立,标志着洋务运动进入军事与民用工业并举、“自强”与“求富”并行的阶段。1905年,江南制造局实行局坞分家,进入商务化运营业,起源或许可以追溯到这场船政辩论。
船政辩论虽然以洋务派胜利而结束,但此后三十年间,中国近代造船业并未获得推动力。船政辩论两年后,1874年春天,日本出兵台湾,这是近代日本侵略中国的开始。这一事件触动了清政府的神经,改变了中国造船业的航向。
日本在1868年明治维新前后开始兴办近代造船业,几乎与中国同时起步。日本将“购造并举”的方针贯彻得最好,一方面加紧从荷兰、英国、美国等国大量购进新式战舰,另一方面大力兴办本国造船企业。1865年,江南制造总局创办的当年,日本人请法国工程师建造了横须贺制铁所(1871年改为海军造船所,后为三菱重工横须贺造船所)。1871年,日本长崎造船所建成(后为三菱重工长崎造船所)。当时他们的造船业水平并不比中国高。1868 年,江南制造局造出了第一艘兵轮“恬吉”号时,日本尚未造出轮船。江南制造局1870年造出千吨级兵轮“威靖”号,随后又造成两艘2800吨级兵轮“海安”号和“驭远”号,造船水平和质量在逐步提高。而横须贺海军造船所到1871年才造出10艘小轮船,总吨位仅740吨。江南制造局1872年造出“海安”号,各项性能比日本整整领先了12年。1876年,江南制造局开始尝试制造铁甲兵轮“金瓯”号。福州船政局自1869年造成第一艘兵商两用的“万年清”号后,到1880年,累计造出9艘载重1000吨以上的战舰。而日本在1900年造船的总量仅有5000吨。但日本却一直在追赶,不懈努力40年,造船业傲然崛起。这个中国的海上近邻,不仅跑赢了大清帝国,还缩短了同西方国家的差距,为后来一系列侵略扩张活动做好了准备。
日本进犯台湾,迫使清政府与之签订《北京专条》,以赔款50万两白银的妥协,换取日本自台湾撤兵。这是中日近代关系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海防空虚问题,引起清政府朝野震动。1874年11月,总理衙门上奏折沉痛指出:“自庚申(1860年)之衅,创巨痛深,当时姑事羁縻,在我可亟图振作,人人有自强之心,亦人人为自强之言,而迄今仍无自强之实。”奏折请求总结这次“敌警猝乘,仓惶无备”的教训,展开海防政策讨论。
从当年11月底起到次年5月底的半年内,包括李鸿章、沈葆桢、左宗棠、丁日昌在内的29名边疆、海疆军政高级官员以上奏折方式参加,大臣们后又以廷议的方式参加,各抒己见,气氛热烈,这就是同光之际著名的海防政策大讨论。
这次讨论的效果基本上是积极的,就加强海防的几条措施达成共识:一、在陆防与海防孰轻孰重的问题上,改变历来偏重陆防的方针,实行“水陆兼防”;二、裁汰旧式水师,组建北洋、东洋、南洋三洋海军;三、通过购买和仿造外国船炮这两个途径,发展和巩固中国海防建设;四、鉴于经费难筹,同意总理衙门关于以四成关税作为海防建设的固定经费等;五、变通科举制度,培养海军人才。5月30日,总理衙门上奏朝廷后,朝廷发布上谕,任命李鸿章督办北洋海防事宜,沈葆桢督办南洋海防事宜。这个决定第一次把海防问题提升到国家战略地位,并落实了领导人,具有历史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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