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学年发表论文的要求 大学三年级或大四的本科生,根据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在该学年末完成一篇教育论文发表(鼓励撰写调查报告、实证分析或编写案例)。学生要根据自己选定的课题,充分搜集有关信息资料,进行认真分析论证,独立思考,形成自己的见解和观点,然后据此撰写学年论文,并为撰写毕业论文发表打基础。每篇学年论文不得少于3000个汉字。
由苏松太道兼任,是四品的地方官员。总办之下还有会办、襄办和提调,他们下面还有委员、司事,也都是拿来朝廷俸禄的官吏,形成了一个复杂庞大的官僚体系。
在制造局39年的历史上,担任过督办的大多是晚清的显赫官员。其中比较知名的有:李鸿章、曾国藩、马新贻、张树声、刘坤一、沈葆桢、左宗棠、裕禄、荣禄、廷雍、袁世凯、张之洞、魏光焘、李光锐、端方、周馥等。李鸿章既是主要创办者,也是任期最长的一位。
制造局的官员也是通过科举制度选拔的。他们饱读四书五经,善于写八股文章,却没有学过近代科技知识;他们深谙为官之道,却不懂生产和经营。这就使该局在生产技术管理上,严重依赖洋匠。迁到高昌庙之初,原旗记铁厂的科尔总管生产,其余外籍人员,也是各厂的主管。1869年6月上海出版的《新教会报》关于“上海高昌庙制造局略”的记载中说:“总管局中之事,乃美国人弗尔士,即中国人称科尔者……各执事首领外国人十三位,共有做工工人1300名,其指点学习各件,均系外国人教导。”1903年总办赵滨彦曾说:“工作惟洋匠恃。舍洋匠无所措手,……凡与商厂交易论价定货,亦惟洋匠之命是听,厂员不过从旁观听而已。”
尽管如此,江南制造局毕竟是中国近代工业企业的雏型,经过长期实践和摸索,在生产管理方面开始仿效资本主义的一套规章制度,初步建立了成本核算等制度,对各主要工种的定额和各种主要产品的成本,做出初步的计算和规定。《江南制造局记》的考工各卷中,对此有详细记载。如在各主要工种定额方面,制枪工程的“各机床工程表”,便把车床工程分成机槽、线牌、板机及机管四类,每类按机床顺序规定每工应完成的工作量,做了具体规定。在各主要产品的成本方面,也有较详细的计算。例如,制造局所造轮船,在历届报销清单中,也有估算的工料价格。
虽然初步建立了成本核算等制度,但是作为官办军事企业,制造局在经营管理上仍保持着封建军事工业的一些特点:一、制造局的主要产品,是朝廷直接调拨作军事消费,而不供应市场,是产品而不是商品。二、制造局的资金来源,无论是开办经费还是后来追加的扩建费用,还有作为周转资金的经常性费用,基本上是清政府从税收中拨付,既不依靠私人投资,也不依靠生产营业收入。三、制造局的经费开支,是实报实销,大部分产品是不定价,也不计价的。
应该提及,制造局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不造、不修商船“规矩”。例如,洋务派在七十年代办招商局,轮船修造业务,委托英商船厂而不委托制造局;在沈葆桢任两江总督期间(1875-1880),曾与各国领事约定,制造局不准修造商船,而各洋厂也不准修造兵轮。只有南北洋以外的其它省份和地方,如湖广总督、两广总督所辖地区,委托制造局代造的部分军火和代修建的少数船只,才能估计工料价格,酌收成本费用,多少带有商品形式,但“因同系公家之事,仅就实用工料核计,向不多开”。从《江南制造局记》中可以看到,1880年以后列有一项“各处解存修造轮船军火价”,自1884年起又增加“各省解还奉调军火价”,款数一般达一万两,证明沪局修造轮船及调拨军火是在某种程度上计算成本和价格的,已具有若干企业化倾向。二是在中法、中日战争的年代,沪局的岁入较常年大增,说明给各省的军火也有一部分是计价的。
江南制造局最受诟病的是冗员多,浪费大,贪污腐败成风。局内每年出入经费高达数十万银两,制造局的官位被看作是大有油水可捞的“肥缺”。总办刘麒祥就是有贪污罪行的高级官员。1904年6月3日的《中外日报》揭露过他的劣迹,说他掌握了议价之权后,造成两大弊端,“一则局中需用最多之物料,率由总办先以廉价购入,而别令他人出面,以重价售诸局中;一则凡售于局中者,必先由其仆隶或司员引进,乃得与总办会晤,皆先议私费,而后及正价。”贪渎行为导致生产效率低下,生产成本提高。腐败的晚清政府办企业,这种情况肯定是难以避免的。
论文通网址: http://www.lunwentong.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