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21 16:08 来源:www.lunwentong.com 作者:论文发表 点击:次
毕业论文注释中常见错误分析!
注释失误现象很多,笔者仅就目光所及,略作分类,恐难穷尽。
1.多余的注释
《土地征收理论研究综述及启示》(《河南社会科学》2013 年第 10 期)正文说:“200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宪法第十条第三款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把‘征用’改为了‘征收或者征用’。”这一表达本来很清楚,可是作者又对此加以注释:“《宪法》第十条第三款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注释的内容甚至文字都与正文重复,显然这一注释是多余的,给人画蛇添足之感。
2.平庸的注释
平庸注释的一种是废话、空话,不能为读者提供新的信息。如《社会转型期“二代犯罪” 现象的法律解读》(《河南社会科学》2013 年第 10 期)引言中说:“近年,全国各地发生了一系列备受瞩目的‘二代犯罪’事件。”作者对此作注:“诸多同类事件,在网络媒体中多有报道,不胜枚举。”注释没有针对被注项提供新的信息,完全是句空话、废话。究其原因是作者缺乏问题意识,对注释的功能不甚了了。
平庸注释的另一种情况是对常识性问题作注。
如《兵团哈萨克族牧民定居问题分析》(《伊犁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年第 2 期)正文在论述新疆建设兵团哈萨克族牧民定居后出现的问题时,说存在经济方面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作者对“多米诺骨牌效应” 用 54 字加以注释,其实大可不必。该刊同期的《经济与社会视角下的新疆高校贫困生分布状况探析》一文对“北疆”“南疆”“东疆”“新疆建设兵团” 也分别作注。对这些一般人都知晓的名词作注,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论文的学术水准。须知某些名词概念,刚进入研究领域时,读者会感到陌生而产生疑问,所以须作必要的诠释。可是一旦它们被普遍运用,为学界熟知,变为常识,就不必注释了。况且学术论文的目标读者是学术圈内人士,那些比较常见的术语、理论自然不必饶舌。3.误置的注释
误置的注释是指注释的内容是好的,是应该存在的,可是放置的地方不当,它的归宿应在正文之中。例如《社会转型期“二代犯罪” 现象的法律解读》(《河南社会科学》2013 年第 10 期)一文中,“二代犯罪” 是该文论述的关键词,在一级标题、二级标题及正文中,作者多次涉及“二代犯罪”问题。
“二代犯罪”这一概念是全文论述的逻辑起点,有必者在正文中没有论述,只是在引言中对“二代犯罪”现象标上注码,在注释中作了解释:民间舆论与学术界对“富二代”、“官二代”和“星二代”并没有统一的称谓,但其基本指称内容是一致的,即都属于富裕的、社会地位较高的优势阶层;本文从犯罪学的角度分析,将社会中优势阶层子女的犯罪统称为“二代犯罪”现象,那么尽管普通阶层的后代也会存在犯罪现象甚至此类人往往是更高比率的犯罪者,但由于没有形成社会学意义上的现象,而不在本文的评价之内。
[论文注脚]毕业论文注释中常见错误分析! 这一注释对被注项的内涵作了界定,并用划分的加法限定了概念的外延。如果将这些论说的内容适当地纳入引言之中,既可使论文的起笔开宗明义、顺畅圆通,又可使读者明悉论旨,避免翻检文外注释之劳。
4.炫富的注释
这类注释有广告色彩、功利倾向,如《论当代国民人格的层次》(《理论探讨》2013 年第 6 期)一文中有个被注项是“笔者在追踪《哲学人类学》和《主体人类学》二十余年的研究中,分析了众多杰出人物及其成功与失败的经验,并在多个省份和城市做过人格调查和人格教育实验,……”,注释中说:笔者于 19861987 年曾组织 42 人在八地(长春、北京、西安、武汉、成都、广州、深圳、上海)多次进行“人格及价值观” 调查,于 19952005 年在吉林省、河南省和深圳市等多地进行“人格结构及完全人格教育”实验,发表了《21 世纪与中国现代理想人格模式》《中国人格大趋势》等一批论著。
这段注释详细列举作者开展调查实验的时间、地点以及发表的一些论著。其实没有这一注释并不影响读者的理解,如果作者想作些交代,不妨将注释中的某些有用信息纳入正文。这样作注缺乏对注释目的性的认识,反而有炫富之嫌。
5.游离的注释
游离的注释是指注释与被注项缺乏内在关联。如《论公民环境友好行为的规塑路径:价值浸润与空间规引》(《理论探讨》2013 年第 6 期)正文有个被注项是“传统社区”,注释中说: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制度的改革、就业结构的变化和人口的流动与集聚,以居住小区为纽带的“业主委员会”成为整合城市居民的基本组织形态和力量。另外,通过相应机制创新和组织载体再造实现对政治职能的对接,还原自治组织的“自治功能”。因此,生态社会与传统社区一样,在现阶段都需强调“自治”功能的提升。
这一注释的第一层意思说明“业主委员会” 形成的原因及性质,第二层是说要提升社区的“自治”功能。
[论文注脚]毕业论文注释中常见错误分析!这些都是说的非传统社区即“生态社区”,而不是对被注项“传统社区”的解释。由此可见,这则注释无的放矢,游离了被注项。6.堆砌的注释
堆砌的注释是指缺乏对正文被注项的审视,在注释中堆砌与之重复的资料。例如《论“文德”:文学“中国梦”的核心精神》(《浙江传媒学院学报》2013 年第 3 期)正文说:“文之德,用现代文艺理论的话来说,就是文学的本质和特征。对这个问题,今天有种种回答,诸如‘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文学是作家思想情感的抒发’,‘文学是以语言为材料的一种审美创造’,等等。这些当然是不错的,在中国古代文论中也都能找到类似的说法。”姑且不论上述判断、对接是否正确,仅以注释而言,就存在问题。作者对“中国古代文论中也都能找到类似的说法” 一语作注,摘录了大量的古代文论资料:
《乐记》云:“乐者,乐也,其本在人心感于物也”;陆机《文赋》云:“诗缘情而绮靡”;萧绎《金楼子立言篇》曰:“至如文者,惟须绮纷披,宫徵靡曼,唇吻遒会,情灵摇荡”。
[论文注脚]毕业论文注释中常见错误分析!如果不加节制,还可以摘录大量资料。笔者再读正文,发现作者又引用了《尚书尧典》的诗言志说,刘勰的“发愤著书”和“风雅之兴、志思蓄愤”,韩愈的“不平则鸣”,李贽的“夺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垒块”等。[论文注脚]毕业论文注释中常见错误分析!正文中的资料与注释中的文献大同小异,给人叠床架屋、重复累赘的感觉。显然,这条注释应该删去。7.过度注释
学术论文的注释要注意适度,该繁则繁,该简则简。该简而繁就是过度注释,就像医生治病一样,过度治疗会造成伤害,过度注释也会伤害文意。例如《尼采与海德格尔对虚无主义理解的差异》(《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2 年第 2 期)被注项是国内有些学者已经指出海德格尔哲学是一种“主体性形而上学”。注释中用 760 字不厌其烦地列举了邓晓芒的几篇文章,并引用大量有关论述的文字,以及俞吾金的大段话语。笔者以为,这一注释中的引文过多过繁,存在过度现象,作者应该针对读者与被注项的需要撮其要者而注之。
追索上述诸例误失的原因,有目的不明、对象不清、方法不妥等,但关键还是对注释的功能缺乏学理认识,而要提高学理认识,必须在作注时增强问题意识、读者意识与学术意识。问题意识是指注释要从问题出发,有疑而注(当然要避免假问题)。读者意识是指注释者应了解目标读者的层次及需要,做到有的放矢,正确地择疑、释疑,从而在注释与读者的对话中实现完美的视界融合。学术意识是指注释者应具有学术眼光,使注释有助于读者的学术理解,有利于学者的学术探讨,体现精研深究的学术精神。
总之,把握好注释功能,提高注释技巧,将必要性、适度性与可接受性体现在注释之中,这样才能避免误注,提高注释的质量,为学术论文增添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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